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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以安为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12 01:24:03  浏览次数:302
5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号)。 通告中称,此次抽检涉及包括酒类等 23 大类食品 37

5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号)。

 

 
通告中称,此次抽检涉及包括酒类等23大类食品378批次样品,检出12大类食品20批次样品不合格。抽检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非法添加物质、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警示语标识不符合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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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检国产酒类全部合格,唯一不合格的是进口啤酒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为黑龙江省哈尔滨润途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盛世祥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PrJSC 《ABINBEV EFES UKRAINE》,03150,Ukraine,Kyiv,30-v,Fizkultury str.生产的布隆奇小麦啤酒(原产国:乌克兰)。产品未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示“切勿撞击,防止爆瓶”警示语,属于警示语标识不符合规定问题。
据悉,2020年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387366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检出不合格样品147721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2.31%。其中,第四季度抽检不合格率为2.46%。从检出的不合格项目类别看,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35.31%、23.03%、16.17%;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7.02%;有机物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6.88%;重金属等元素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6.62%。针对检出的不合格样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严格控制检出批次不合格产品风险,按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置并公布信息。
 
责编:蒿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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