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但个别商家仍罔顾“禁令”,以身试法。如此,罚你没商量!
近期,盐池县执法人员发现县内有两个酒吧在店内明显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警示牌的情况下,却仍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对此该局当即立案调查。
在案件查办中,当事人对自己在酒吧经营中明知酒吧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却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酒吧且放任未成年人在店内饮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两位当事人均处以1.5万元罚款。首次对酒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饮酒开出罚单!
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未健全,辨别能力不强,在酒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极易受到诱惑,抑或是基于从众心理,沾染不良嗜好,甚至实施违法犯罪,更有甚者,还为不法分子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呼吁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中酒协